法院有3-4个副院长。一般市、县一级的法院都会配备2-3个副院长。人民法院院长负责本院全面工作,监督本院审判工作,管理本院行政事务,人民法院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。副院长还要负责机关管理、审判管理、调研、营商环境、司法警察、综治、法治等工作。
法院有3-4个副院长。一般市、县一级的法院都会配备2-3个副院长。人民法院院长负责本院全面工作,监督本院审判工作,管理本院行政事务,人民法院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。副院长还要负责机关管理、审判管理、调研、营商环境、司法警察、综治、法治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