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答1:
严格地来讲狭义的“官窑瓷”又分为两种,分别是御窑瓷和官窑瓷。由于两种瓷器均由“官家”督造和采办,所以对民间而言,统称为官窑瓷。但就管理而言,则有非常大的区别。
所谓御窑瓷,是指专供皇家使用的瓷器,在器型、纹饰上均有严格的礼仪规定,等级森严,均与《车服制》严格对应,错用或擅用均为重罪。
御窑瓷在严格的等级规范下,作为皇家专用的瓷器,其下细分为:
皇家瓷:比如清雍正的“正黄瓷”,就是皇家专用色彩,仅皇帝和太子可以使用。纹样方面,皇帝所用为五爪金龙,亲王则只能用四爪行龙,且称为蟒(清代仅有“一诏二封”的恭亲王奕?一人享受过赐用正黄和五爪金龙的待遇),凡此种种,得以成系统流传到今的,首推“同治皇帝大婚瓷”;
王府瓷:型制设彩依例专烧,供包括亲王在内的其他皇室成员使用。文物中著名的“乐道堂瓷”即是王府瓷中的典范之作。
一品宫瓷: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,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。多作帝王赏赐之用。早期的宫瓷题材多取自官服上的补服元素,比如武一品的麒麟,文一品的仙鹤等。
官窑瓷,主要是庞大的官僚群体使用,型制要求相对较低,多限于花鸟虫鱼神话等“礼制”之外的题材,有时皇家会作为“趣味”把玩器采购,但多为官员、富商使用。这一类瓷器,一般由内务府采办,在景德镇设有专门的督陶官,长年烧造。清末后停产,于2008年10月28日由中国官窑陶瓷国际集团正式恢复制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