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答1:
1、在菲律宾,商标提交申请后第3年需提交实际使用宣誓(DAU),否则商标将被自动撤销。 菲律宾《实际使用宣誓指南》规定,商标所有人须得在规定期限内(可以申请延期6个月),以规定的形式、签字并对DAU进行公证,连同商标实际使用证据一起提交(例如商品标签和宣传册)(届时官方不会通知商标所有人提交DAU)。
2、在商标注册后第五年(第5周年内),也需要提交商标使用宣誓及相关证据。
两次提交使用宣誓都需要申请人提供3-5张商标在指定商品/服务上在菲律宾实际使用的图片,同时提供商品/服务在菲律宾的使用的相关信息。
回答2:
请直接与该国的律师联系,明白吗?